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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

英文名:He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简称:“河科大”,“HAUST” 所在地:洛阳 院校代码:10464 类型:综合类

省部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卓越计划省部共建高校
  • 河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2020-07-0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程。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第三条 河南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支持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是一所优势突出、 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涵盖理学、工学、 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第四条 2020年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学生根据教学安排在开元校区学 习。第五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按照国家规定 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河南科技大学学位 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其 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 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制订、预留 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特殊类型考生招考办法及入选资格名单、录取结果 等。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第九条 2020年,学校共有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音乐学、动画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类)分别在河南、河北、安徽、湖北、湖南、贵州等6省份招生,各省的招生专业(类)、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统一 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 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有部分艺术类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 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 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 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第四章 报考条件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河南科技大学。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 定。第十四条 艺术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五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报考我校设计学类、 动画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60%之和 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其投档规则执行。第二十条 对于艺术学各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按比例核算后同分的 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文化分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二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标 准执行。学校2020年艺术类各专业每年学费收费标准暂定为:5700元/人;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 排;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国家奖学金、国 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偿代偿等“奖、贷、助、勤、减、缓、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和多元化解困助 学资助服务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 难暂时无力承担学费的新生,可申请绿色通道正常办理入学手续。第 七 章 其 他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 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379-65627020、65627022、65627035 信访电话:0379-64231439学校网址:http://www.haust.edu.cn 电子邮箱:zhsb@haust.edu.cn详情
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招生计划202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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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1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 河南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是一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涵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2019年招收的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和教学安排分别在开元、西苑两个校区学习。 第五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制订、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特殊类型考生招考办法及入选资格名单、录取结果等。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按照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招生专业计划调整办法等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类)、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第四章  报考条件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河南科技大学。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的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新生入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第十五条 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体育省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设计学类、动画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6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十二条  对于艺术学各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按比例核算后同分的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文化分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三条 有特殊高考录取规定的省(区、市),学校录取原则如下:(一)上海市、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二)江苏省学校在江苏省要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两门选测科目为1B1B及以上、五门必测科目为合格。(三)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新生除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外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二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标准执行。学校2019年本科各专业每年学费收费标准暂定为:艺术类各专业5700元/人;医学类各专业4500元/人;理工类各专业3700元/人;文史类各专业3400元/人。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实行学年学费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为每年18000元/人,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每年11000元/人。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偿代偿等“奖、贷、助、勤、减、缓、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和多元化解困助学资助服务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承担学费的新生,可申请绿色通道正常办理入学手续。第七章  其  他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学院的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第二十八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同意,河南科技大学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南阳市孔明路666号)。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9-65627020、65627022、65627035 信访电话:0379-64231439 学校网址:http://www.haust.edu.cn 电子邮箱:zhsb@haust.edu.cn 详情
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7-0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第三条 河南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是一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涵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第四条 2020年招收的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和教学安排分别在开元、西苑两个校区学习。第五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制订、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特殊类型考生招考办法及入选资格名单、录取结果等。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按照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招生专业计划调整办法等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类)、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第四章 报考条件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河南科技大学。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的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新生入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第十五条 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体育省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设计学类、动画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其投档规则执行。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6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其投档规则执行。第二十二条 对于艺术学各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按比例核算后同分的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文化分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三条 有特殊高考录取规定的省(区、市),学校录取原则如下:(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二)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两门选测科目为1B1B及以上、五门必测科目为合格。(三)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新生除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外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二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标准执行。学校2020年本科各专业每年学费收费标准为:文史类各专业4400元/人、理工类各专业5000元/人、医学类各专业5500元/人、艺术类各专业8000元/人,其中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公布为准。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实行学年学费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为每年18000元/人,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每年11000元/人。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偿代偿等“奖、贷、助、勤、减、缓、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和多元化解困助学资助服务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承担学费的新生,可申请绿色通道正常办理入学手续。第七章 其 他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学院的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第二十八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同意,河南科技大学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南阳市孔明路666号)。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379-65627020、65627022、65627035信访电话:0379-64231439学校网址:http://www.haust.edu.cn电子邮箱:zhsb@haust.edu.cn 详情
河南科技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06-1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 河南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是一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现有31个学院,95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2017年招收的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和教学安排分别在开元校区和西苑校区两个校区学习。第五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制订、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特殊类型考生招考办法及入选资格名单、录取结果等。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类)、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第十一条 我校今年有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第四章  报考条件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河南科技大学。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的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新生入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第十五条 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体育省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第十七条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设计学类、动画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音乐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6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河南省考生,文化分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超过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的,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其他省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择优录取。第二十三条  对于艺术学各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按比例核算后同分的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文化分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第二十四条  我校录取新生除软件工程专业外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二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标准执行。各类专业第一学年预收学费,分别为:艺术类各专业5700元/人;医学类各专业4500元/人;理工类各专业3700元/人;文史类各专业3400元/人。软件工程专业仍实行学年学费管理,学费为每年11000元/人。住宿费为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我校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及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政策。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学院的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第二十八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同意,河南科技大学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南阳市孔明路666号)。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咨询电话:0379-65627020、65627022、65627035信访电话:0379-64231439学校网址:http://www.haust.edu.cn电子邮箱:zhsb@haust.edu.cn  详情
河南科技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6-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 河南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是一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现有31个学院,97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2018年招收的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和教学安排分别在开元、西苑两个校区学习。 第五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制订、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特殊类型考生招考办法及入选资格名单、录取结果等。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按照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招生专业计划调整办法等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类)、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第四章  报考条件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河南科技大学。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的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新生入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第十五条 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体育省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设计学类、动画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6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十二条  对于艺术学各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按比例核算后同分的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文化分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三条 有特殊高考录取规定的省(区、市),学校录取原则如下:(一)上海市、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二)江苏省学校在江苏省要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两门选测科目为1B1B及以上、必测科目为4C及以上、技术科目为合格及以上。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新生除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外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二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标准执行。各类专业第一学年预收学费,分别为:艺术类各专业5700元/人;医学类各专业4500元/人;理工类各专业3700元/人;文史类各专业3400元/人。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实行学年学费管理,学校与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合作自动化专业学费为每年18000元/人(以河南省发改委、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每年11000元/人。住宿费为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偿代偿等“奖、贷、助、勤、减、缓、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和多元化解困助学资助服务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承担学费的新生,可申请绿色通道正常办理入学手续。第七章   其  他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学院的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第二十八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同意,河南科技大学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南阳市孔明路666号)。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咨询电话:0379-65627020、65627022、65627035信访电话:0379-64231439学校网址:http://www.haust.edu.cn电子邮箱:zhsb@haust.edu.cn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备注汉语言文学050101普通4-3400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计划,就读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软件工程080902普通4-11000建筑类0828普通5-3700含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体育教育040201普通4是-3400植物生产类0901普通4-3700含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生物工程类0830普通4-3700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专业电子信息类0807普通4-3700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机械类0802普通4-3700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生物科学类0710普通4-3700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0502普通4-3400含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普通4-3400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法学类0301普通4-3400含法学、知识产权专业动物医学类0904普通4-3700含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专业设计学类1305普通4是-5700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美术学130401普通4是是-5700音乐学130202普通4是-5700动画130310普通4是-5700旅游管理120901K普通4-3400电子商务120801普通4-3400工业工程120701普通4-3700会计学                                                          (注册会计师方向)120203K普通4-3400市场营销120202普通4-3400工商管理120201K普通4-3400工程管理120103普通4-340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普通4-3400护理学101101普通4-4500医学影像技术101003普通4-4500医学检验技术101001普通4-4500法医学100901K普通5-4500药学100701普通4-4500临床医学100201K普通5-4500水族科学与技术090603T普通4-3700园林090502普通4-3700林学090501普通4-3700动物科学090301普通4-3700植物保护090103普通4-3700园艺090102普通4-3700乳品工程082704普通4-3700食品质量与安全082702普通4-3700生物医学工程082601普通4-3700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1普通4-3700资源环境科学082506T普通4-3700环境工程082502普通4-3700农业电气化082303普通4-3700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082302普通4-3700交通运输081801普通4-3700包装工程081702普通4-3700制药工程081302普通4-3700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普通4-3700物联网工程080905普通4-37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普通4-3700自动化080801普通4-3700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080705普通4-3700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2普通4-370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普通4-3700能源与动力工程080501普通4-3700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080406普通4-3700金属材料工程080405普通4-3700冶金工程080404普通4-3700材料化学080403普通4-3700材料物理080402普通4-3700车辆工程080207普通4-3700测控技术与仪器080301普通4-3700工业设计080205普通4-3700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203普通4-3700工程力学080102普通4-3700统计学071201普通4-3700应用物理学070202普通4-3700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普通4-3700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普通4-3700日语050207普通4-3400思想政治教育030503普通4-3400社会工作030302普通4-3400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普通4-3400金融学020301K普通4-3400经济学020101普通4-3400车辆工程080207普通4-3700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计划,就读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土木工程081001普通4-3700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计划,就读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护理学101101普通4-4500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计划,就读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普通4-3700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计划,就读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食品质量与安全082702普通4-3700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计划,就读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普通4-3700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计划,就读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会计学120203K普通4-3400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计划,就读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临床医学100201K普通5-4500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计划,就读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普通4-3700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计划,就读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普通4-3700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联办计划,就读地点:南阳市孔明路 666号会计学120203K普通4-3400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联办计划,就读地点:南阳市孔明路 666号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普通4-3700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联办计划,就读地点:南阳市孔明路 666号新能源材料与器件080414T普通4-3700会计学120203K普通4-340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普通4-3700国家专项计划专业历史学类0601普通4-3400含历史学、考古学专业自动化080801普通4是-18000与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合作项目法学030101K普通4-3400内地新疆高中班计划和新疆协作计划土木类0810普通4-3700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详情
河南科技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08-04-23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我校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河南科技大学  2. 学校代码:10464  3. 办学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4. 学习地点:根据学生录取专业和教学安排,分别在四个校区(西苑校区、景华校区、周山校区、开元校区)学习。  5.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学校目前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教育部授权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单位。  7. 办学特色:学校是一所工科特色突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具有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10大学科门类。  8. 证书颁发:基本学制为4年的学生在3-6年内、基本学制为5年的学生在4-7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后,准予毕业并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凡符合国家有关授予学士学规定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 计划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 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报考日语专业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日语或英语;我校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以免带来入校后学习上的不便。  3.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 男女生比例:除国防生外,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5. 学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培养国防生,招生的条件及其它要求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 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 提档比例:我校按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3.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为保证生源质量,体现考生权益平等的原则,在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5.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的河南省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河南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学专业的河南省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河南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专业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的河南省外考生,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定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达到我校校考合格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我校校考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7.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8.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四、收费标准  1. 学校按河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2.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上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  3.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学生的困难情况,按照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进行资助。 五、其他  1. 河南科技大学与英国东伦敦大学(网址:www.uel.ac.uk)、赫特福德大学(网址:www.hert.ac.uk)联合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该批学生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校期间符合条件者可选择赴英国东伦敦大学或赫特福德大学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英方学士学位和文凭,同时我校承认学生在英获得的学分,达到有关规定者可颁发我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 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http://www.hnfc.edu.cn)在河南省招收专科学生,招生情况请咨询该院。  3. 河南科技大学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8号邮政编码:471003   工作电话:0379-64270929(兼传真)  咨询电话:0379-64160736、64160726、64160730、64160735(开通时间:5月8日-8月8日)   网 址:http://www.haust.edu.cn   电子邮件:zhsb@mail.haust.edu.cn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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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30%u0033%u0037%u0039-%u0036%u0034%u0032%u0033%u0031%u0033%u0037%u0033;%u0030%u0033%u0037%u0039-%u0036%u0034%u0032%u0033%u0031%u0033%u0037%u003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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